新聞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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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部就台電要花新台幣1000億元蓋燃煤電廠,才能創造0.1%的備用容量之言論加以澄清說明

  • 發布日期:2018/5/10 下午 01:03:47
  • 資料來源:經濟部能源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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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媒體報導「台電要花新台幣1000億元蓋燃煤電廠,才能創造0.1%的備用容量」,經濟部表示深澳電廠96年因機組老舊汰除後,開始進行更新作業,主要是為了解決北部地區電力的供需失衡問題;深澳電廠興建,除可確保整體用電穩定,且能降低電力輸送之耗損及減少長距離輸電風險。

我國北部長期以來處於需求大於供給之情形,北部地區(包括北北基、宜蘭、桃園及新竹等縣市)用電量占全國用電量近4成,過去5年(102~106年)平均每年用電量約889億度,但是北部地區發電量僅755億度(含花蓮和平電廠挹注87億度),用電量缺口仍約134億度,皆由中南部之發電廠將電力送至北部地區。

未來北部電廠核一、核二、協和等北部電廠陸續除役(107~114年北部除役容量524.2萬瓩),預估未來用電需求亦將持續成長之情形下,深澳電廠2部機組可提供北部裝置容量120萬瓩(淨尖峰供電能力113萬瓩),每年可發電79億度,對於增加北部供電能力,降低區域供電風險有重要之貢獻。且因應未來中南部地區產業發展,用電量可能逐漸增加,屆時將無法再提供電能補充北部需求,對於增加區域均衡發展及區域能源使用公平性上有其重要性。

經濟部強調,考慮節電效果及未來產業發展情形,估算未來我國尖峰用電需求,預估115年尖峰負載約4,093萬瓩,較114年4,032.3增加約61萬瓩。當深澳電廠新1號機組於114年完工商轉,則備用容量率為16.3%;另深澳電廠新2號機組於115年完工商轉,備用容量率為15.8%;倘深澳電廠2部機組無法如期設置,則114年、115年備用容量率將降至14.9%、13%,所以,深澳電廠興建,絕非只是貢獻0.1%的備用容量率。

經濟部再次強調,深澳電廠更新計畫為國家能源轉型、穩定電力供應、尤其是改善北部地區嚴重供需失衡狀況之重要供電計畫,目標是建構供應穩定及環境友善之生活環境,籲請各界支持政府推動能源轉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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