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設程序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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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泉開發許可申請
開發階段:溫泉開發許可申請
溫泉開發許可申請檢附文件
- 土地同意使用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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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泉開發及使用計畫書(需經技師簽證)
- 申請人之名稱或姓名及所在地或住所
- 開發之位置、範圍、預定之溫泉取用量
- 土地使用現況圖、土地分區及用地說明、土地登記簿及地籍圖謄本
- 開發範圍之溫泉地質報告
- 溫泉取用之目的及其使用規劃
- 溫泉取用設施或其他水利建造物之使用、維護方法、說明、取用量估算及其影響評估
- 溫泉泉質、泉量、泉溫監測計畫、環境維護及安全措施
- 溫泉開發工程相關圖說、規格及內容說明
- 施工順序及預定實施期程
- 維護管理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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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1:溫泉法施行前已開發溫泉使用者得以「溫泉使用現況報告書」替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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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2:「溫泉使用現況報告書」及「溫泉開發及使用計畫書」之編製,請依經濟部水利署印製之「溫泉使用現況報告書參考手冊」及「溫泉開發及使用計畫書參考手冊」辦理。